长安大学(吉交函授站)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古城西安。近60年来,长安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综合类高等学府。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与长安大学继续教育部合作办学多年,为吉林省培养本科毕业生数千人,为振兴吉林交通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报考须知如下:
1、招生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必须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
2、报名办法:(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相关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凡符合教育部文件中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报名时间、地点:在各设站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在当地的市、县招生办理报名手续。
3、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学习安排
层 次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 制 | 科 类 | 考试科目 | 学费/年 |
专升本 | 道桥与渡河工程 | 函授 | 2.5 | 理工 |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 2400 |
专升本 | 交通运输 | 函授 | 2.5 | 理工 |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 2400 |
函授生在老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学生根据学校下发的教材和自学进度表有计划自学教材,按时完成作业,每学期到校内或函授站面授、考试。
4、考试时间:每年10月份的第二个双休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1)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印制、加盖“长安大学”印章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文凭并在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2)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者由长安大学申报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