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0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生疫情防控提醒
参加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做好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期间防疫工作,吉林省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吉卫明电﹝2020﹞377号),全力做好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的组考工作。同时,也提醒广大考生自觉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1.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确保本人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3.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在现居地或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保证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4.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并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同时,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按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我省《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规定以及地方政府防疫要求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5.高校在校考生的疫情防控管理。高校在校生在考前14天按要求在“吉祥码”程序中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和《吉林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各高校负责部门每天汇总考生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当天16时前上报属地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属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求,做好对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6.考生需自备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填报的《吉林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吉林省2020年自学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主动接受入场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除需要出示“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以外,还需要通过手机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第一科进入考点时提供本人填报的《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按当地政府《实施方案》执行。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8月24日
吉林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考生考前健康监测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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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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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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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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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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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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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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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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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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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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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家庭成员是否为疑似或确诊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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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是否滞留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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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考前14天开始记录直至上交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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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体温(℃) |
健康状况(填是/否) |
出行及返回时间 |
交通 工具 |
同行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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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 |
咳嗽 |
出行时间 |
返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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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以上 |
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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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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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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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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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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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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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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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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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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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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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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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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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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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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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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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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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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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卡填写要求: 1.此健康卡自距离考试日前14天起开始记录。 2.每日体温监测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时间尽量固定。 3.测量体温前30分钟尽量避免剧烈运动、进食、喝冷热水、沐浴或者进行冷热敷。 4.如果测量值高出正常范围一点,可能存在误差,可多次测量取平均值。 5.如果发现体温异常可联系社区或医院,并立即逐级上报。 6.此健康监测卡须经本人签字,交考点工作人员检查,考点统一上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备案。 7.此表要如实填报,如果发现有瞒报、误报等现象,将按国家和我省有关疫情防控法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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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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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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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首次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交给入场检查人员。
吉林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
考生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吉林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诚实守信。确保上交的《吉林省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进入考点出示的吉祥码数据真实、准确,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服从管理。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及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和旅行史统计。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卡》的记录工作。
三、遵纪守法。自愿遵守考点测温制度,无“服药过检”行为。进入考试楼后,按要求接受考点对自带口罩、文具、眼镜等进行的安检,并按照规定路线行进,在规定区域活动,避免集聚、交头接耳。进入考场后,按要求摘下口罩,接受监考教师的身份核验。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请用正楷字抄写以下这段话: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我自愿遵守省教育考试院所有的规定,如不遵守,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注:考生首次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交给入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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