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4-12 浏览次数: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为提升学历,增强就业竞争力,应广大学子的要求,我院已于2003年经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成为高职高专本科教育自学考试考点。为了将自学考试事业推向新的历史阶段,省考委决定于2013年起,对自学考试学习过程及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建立各高职高专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自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政策,以其更为灵活、开放的方式实现许多人的大学梦,为渴望进一步深造的莘莘学子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一、招生对象

在校有学籍学生均可报名

二、教学与考试安排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报告》的规划,具体落实助学模式和考试方式改革,强化自学考试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建立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助学模式,对所有课程实行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综合评价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30%)+课程实践考核成绩(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10%)+终结性考试(占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60%)。过程性考核成绩包括平时表现、平时作业和平时测验;课程实践成绩将每门课涉及的基本理论与社会生产实践中的事例相结合,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以信息采集整理、小论文、大作业、讨论、竞赛、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灵活多样地进行综合测验;终结性考试成绩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试卷卷面成绩的60%。按照自学考试规定的课程组织教学,聘请主考院校资深教师授课,利用业余时间集中授课,对学生进行全方面考核。

每年四月和十月参加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自学考试。

三、收费标准

1、根据省考办批复文件和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收取自考学生学费2000元/人(不包括考试费用、实践教学考核费用及教材费用),报名时一次性交齐,不再收取学费。

2、各专业的实践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用根据各专业收费标准为550—1800元不等,交到主考院校,由主考院校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实践考核和论文答辩。

3、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报考科目按每科次45元的标准,由学生本人在报考科目时,在网上自行交纳。

4、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报告》的规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实行过程性考核中,需交助学费500元。学校收取之后统一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四、毕业待遇

1、考生完成自考本科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实践课程和论文答辩后(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网上可查。

2、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位的条件按照主考院相关政策执行。

3、工作中毕业证书享受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并可参加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及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初和9月初各1次,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份和10月份。

2、首次报名的考生须采集报名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报考专业等),历次报名的考生只须填写报考专业、考试课程及课程代码等信息即可。

六、相关政策

在校学习的相关公共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统一办理免试。

七、报名地址: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 0431—85541008 汤老师 勇老师

八、开设专业及主考院校

专业

主考学校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081006T

吉林大学

汽车服务工程080208

吉林大学

交通运输081801

北京交通大学

软件工程080902

吉林大学

工商管理120201K

长春工业大学

投资学

020304

东北师范大学

注:每个专业的课程开设参照各个专业教学计划执行

报考优势:

●免试入学

●专本同读,省时、省力又省钱

●统一建档、统一管理、利用周末或晚上业余时间上课

●实践证明:考试通过率远高于社会考生

热忱欢迎踊跃报考 成就辉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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